?各有關單位、各位會員:
接中國法學會通知,2013年將開展首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評選活動。首屆評獎辦公室設在中國法學會法律信息部;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思想研究會協(xié)辦。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設獎宗旨
為了鼓勵、引導我國法學法律青年工作者積極深入研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和實踐問題,促進我國青年法學人才培育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同時為了加強對董必武法學思想的研究和傳播,特設立“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
二、評獎原則
堅持公平、公開、公正原則,實行回避制度和專家匿名評審制度,接受社會監(jiān)督,努力塑造“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公信力。
三、組織單位
評獎活動由中國法學會主辦,中國法學會內(nèi)設機構(gòu)或直屬單位組織實施,中國法學會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協(xié)辦。
四、獎項設置
“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設一、二、三等獎若干名,寧缺毋濫。
五、申報人范圍
凡年齡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公民,均可以申報。
六、成果申報范圍
凡在評獎年度前一年8月1日到評獎當年7月31日期間正式出版、發(fā)表的專著或論文(作者數(shù)不得超過3人,超過3人的以課題組名義申報),均可參評。
成果內(nèi)容應當:(1)屬于中國問題;(2)理論聯(lián)系實踐。
專著正文不少于8萬字;論文不少于8000字。
獲得該年度“中國法學青年論壇”征文一等獎的論文自動獲得“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參評資格,并直接進入終評程序。
七、申報程序
本評獎活動采取單位推薦、個人申報等兩種方式。
單位推薦的,教育部直屬高??梢灾苯油扑],其他單位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法學會或中國法學會主管研究會推薦。
個人申報的,需要兩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專家學者出具推薦意見。
八、評審程序
設初評、復評和終評等三個環(huán)節(jié)。
每一個環(huán)節(jié)結(jié)束后及時公布評審專家組成和入圍名單(或公示名單),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終評須超過2/3以上的評審專家同意,方可獲獎。
九、評審標準
評審標準堅持成果的原創(chuàng)性、學術規(guī)范性、實效性。獲獎成果應當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價值。
十、評審時間
每年評審一次。時間為每年9月。
十一、終評委員會
終評委員會由9位我國(包括臺灣、香港、澳門地區(qū))具有相當法學研究水平、學術鑒賞力、學術公心的知名專家學者組成。終評委員會名單于終評工作結(jié)束后及時公開。
獲獎公告附有每一件獲獎成果的獲獎理由和提名專家名單。
十二獎勵方式、獎金設置
“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實行物質(zhì)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jié)合的方式。
凡獲得“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的成果,均以中國法學會的名義頒發(fā)榮譽證書。
一等獎1名,獎金額度5萬元。其他等次的獎金數(shù)額根據(jù)獲獎成果數(shù)設定,總額10萬元。
十三、“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獎勵委員會
本活動設立“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獎勵委員會。
獎勵委員會組成:中國法學會主要負責人為主任。成員由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董必武法學思想研究會負責人一名和著名法學專家若干名組成。
評獎結(jié)果公示后報獎勵委員會批準生效。
獎勵委員會有權對本辦法的重大事項進行調(diào)整。
十四、頒獎儀式
頒獎儀式在該年度“中國法學青年論壇”開幕式上舉行。
十五、其它事項
申報時間從即日起至2013年8月5日止。請申報人將紙質(zhì)成果一式5份,連同填寫蓋章的首屆“董必武青年法學成果獎”申報表(申報表請至杭州市法學會網(wǎng)www.www.dongdaodc.com下載),寄至杭州市法學會(慶春路178號金融大廈6樓)。歡迎廣大青年法學法律工作者踴躍申報。
聯(lián)系人:單立香? 李良;
電話(傳真):0571-85303807。
電子郵箱:hangzhoufaxu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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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法學會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