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貫徹浙江省法學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精神
交流探討民商法學研究會工作
杭州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于12月17日召開2020年度年會,學習貫徹浙江省法學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精神,交流探討民商法學研究會工作。杭州市中院副院長、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會長許米,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理事及市中院相關業(yè)務庭負責人參加會議。市法學會秘書長李勝、副秘書長柯俊峰參加會議。

會上,與會成員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頒布對民商法領域的影響進行了交流發(fā)言,市中院各業(yè)務庭負責人交流了2020年各自及所在部門在民商法領域進行的研究成果,并對2021年民商法學研究工作進行了探討、提出了意見建議。市法學會秘書長李勝傳達了浙江省法學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精神。

許米會長作了總結(jié)講話,總結(jié)了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一年來的工作,布置了2021年民商法學研究會工作。許米會長要求,2021年民商法學研究會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省法學會第八次會員代表大會精神,緊緊圍繞“十一個堅持”,精準服務杭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系統(tǒng)重點工作;要針對《民法典》的實施,結(jié)合實務工作,加大相關熱點領域、熱點問題的深入研究,回應人民群眾需求;要加強研究成果的轉(zhuǎn)化應用,繼續(xù)全力推進杭州市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工作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