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剛買了房,裝修公司的電話就打來了;剛換個新手機號碼,售房的短信接二連三發(fā)過來;車險快到期了,多家保險公司的電話打來……對方不僅知曉我們的姓名、出生年月、電話、住址,甚至父母、子女的個人信息也了如指掌。近日,河南省鄭州市一家科技公司因涉嫌買賣個人信息近30萬條,被鄭州市金水區(qū)檢察院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提起公訴。
? ? 買賣公民信息近30萬條
? ? 這家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經營著一個搜索網站,公司通過營銷,讓愿意在該公司做廣告的客戶的產品在搜索網站上比較靠前的位置顯示出來,從而給客戶帶來商機?! ?br>
? ? 該公司一名張姓負責人說,公司沒有特定的客戶群,就是通過各種途徑取得他人的資料及電話。他們通過兩種途徑取得公民的個人信息及資料,第一種是讓員工自己想辦法,主要是通過互聯(lián)網去找,第二種是通過QQ搜一些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和一些業(yè)務員群,把自己用過的信息和他們交換。2012年6月,由于在網上找資料或者交換資料的難度加大,公司開始讓員工購買個人資料,購買費用由公司報銷?! ?br>
? ? 該公司購買的資料主要有股民的資料、炒黃金的資料、車主的資料包括客戶的姓名、住址、單位和電話號碼。截至案發(fā)時,該公司共買過近30萬條公民個人資料?! ?br>
? ? 3000條信息僅需200元
該公司員工謝某稱,他們在搜索引擎中輸入“求購個人信息”的字樣,便會“彈出”不少需要信息的人。自己曾花200元錢從一個網友那里購買了3000條寶馬車主資料,資料內容包括姓名、電話、車牌號?!拔覀兏恍┢囦N售店都有聯(lián)系,信息絕對真實?!毙畔⒊鲑u人說,“我們是按條計算,如果不信你可以先買一部分試試。”
? ? 辦案人員發(fā)現(xiàn),不同信息出賣人出賣的信息價格也不一樣,信息“出手”的次數(shù)越多,信息的價格越高。將低價購得的個人信息以高價出售,成為不法分子賺錢的重要方式。
信息買賣已形成黑色產業(yè)鏈
? ? 隨著電商的發(fā)展,客戶精準定位越發(fā)重要。大多數(shù)電商都會購買數(shù)據(jù)以達到精準營銷,而個人信息就成了大多數(shù)電商眼里性價比最高的“獵物”?! ?br>
? ? 據(jù)辦案檢察官介紹,現(xiàn)在出賣或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已經形成“源頭、信息販子、購買者”“一條龍”黑色產業(yè)鏈。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源頭有很多,比如醫(yī)院、通信部門、車管部門、保險公司、房管部門、小區(qū)物業(yè)部門等。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病毒等惡意程序竊取用戶信息,或是攻擊網站,直接竊取用戶密碼?! ?br>
? ? 任何東西只要有買家,就會有賣家。大量需要公民信息者的出現(xiàn),催生了以倒賣公民信息賺取差價為生的“信息販子”,他們將購買的大量信息按買家需求進行分類,明碼標價出售。
出賣公民個人信息應承擔法律責任
? ? 那么,泄露或出賣公民的個人信息觸犯了哪些法律?應該受到怎樣的處罰?
? ? 河南英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志剛介紹,出賣、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侵犯了公民隱私權,應承擔侵權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是國家工作人員,還應承擔行政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行為人依法應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2條規(guī)定:“侵害民事權益,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鼻謾嘭熑畏鞔_規(guī)定隱私權是一項民事權益,侵權行為人侵犯公民隱私權,就應承擔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br>
? ? 當達到法律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情形時,出賣、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就涉嫌構成犯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刑法第253條第三款規(guī)定:“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y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眹夜珓諉T處分條例第26條規(guī)定:“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泄露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yè)秘密、個人隱私,造成不良后果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刑法第253條第四款規(guī)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犯罪嫌疑人鄭州市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張某、謝某的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其法定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加強行業(yè)自律同時要靠法律重器
盡管法律有明確要求要保護公民隱私,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人依舊把涉及公民隱私的信息賣了出去。
? ? 陳志剛說,信息被泄露后,公民個人很難確定侵權行為人,維權時根本不知道該起訴誰。依據(jù)“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公民如追究侵權行為人的侵權責任,就應當舉證證明侵權人存在侵權行為,且其行為給自己造成了損失,而實踐中這種舉證單靠公民個人根本無法實現(xiàn),因此很多情況下即便我們知道了侵權行為人,也不愿意進行維權,因為維權的最終結果有可能是我們承擔“舉證不能”的法律責任。因此,當個人信息被泄露時,大多人選擇了忍氣吞聲。另外,對公民信息的保護也缺少相應監(jiān)管,沒有嚴厲的處罰措施,根本無法解決個人信息泄露問題。
? ? 可見,面臨公民信息被出賣時,行業(yè)自身的監(jiān)管已經形同虛設。當行業(yè)自律面對侵犯個人隱私行為而無可奈何時,只能靠法律撐起最后防線。陳志剛建議,應加大網絡獲取、公開、買賣公民個人隱私打擊力度,同時可以研究制定一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法,以使此類事件出現(xiàn)后有法可依。